5-2 開庭公審
時間:一九零三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時許。
地點:上海浙江路大橋北端英美租界會審公廨特設的「額外公堂」。
被告人:章炳麟、鄒容及他們的代表洋律師博易和瓊司。
原告人:清政府代表江蘇候補道台俞明震及他的洋律師古柏和哈華托。
審判官:外國代表是英國副領事兼播譯官迪比南,中方是清政府派駐在公廨內的孫建臣和上海知縣汪瑤庭。雖然有中英兩個國家的審判官,實際是迪比南的說話有力,說了算數。
當海關大鐘敲過十響之後,審判官命雙方訴訟人員一併上堂。
章炳麟和鄒容兩人氣宇軒昂,好像踏上舞台般鎮定和自若。他們兩人的裝束扮相,又相當特別,成為在場人士注意的目標,兩人出庭時,引起了庭內庭外群眾一陣讚嘆的聲音。
章炳麟故意將長長的頭髮散亂地披在雙肩,他穿着一件不中不西的衣服,好像僧侶的架裝一般古怪,如果給他一把長劍,真活像張天師捉鬼一般,這個扮相,神氣極了,簡直對當時清政府的衣服規格,表露了抗議、輕視和嘲諷。
鄒容的衣着呢?他將長辮剪掉。當時滿清政府極重視人民拖着的一條辮,表示對政府的忠心。鄒容把辮剪掉,無疑是向當權者提出抗議。他梳着齊耳的短髮,穿上一套西服,目光炯炯有神,四處一望,宛似一把充滿寒光的利劍一般,幹革命的凜然激烈情緒,頓然充塞着整個法庭。
代表清政府的原告俞明震,四十三歲,他穿了一身朝服,好像到宮廷上朝一般。俞明震的情緒和眼神,充滿了鄙視的目光,他深信仗着領事團的外交關係,以及身邊律師作為靠山,這場官司是滿有把握的。
當原告和被告站好了位置之後,主審的工作人員便將各人的年歲、樣貌和履歷,一一核對。
中方的主審官孫建臣首先開腔發問:「被告們,你們認罪服刑嗎?」這是一貫傳統方法,中國人認為走入公審的,肯定是犯了罪,為官之道,只是從輕發落罷了。
「不認罪!」被告們一同回答,聲音洪壯有力,好像將屋樑上的灰塵也震了下來似的。
孫建臣接着問:「章炳麟,我來問你,『革命軍序』,是不是你寫的?」
「正是本人寫的。」章炳麟很驕傲地回答。
孫建臣又望着鄒容問;「《革命軍》一書,是不是你寫的。」
「不錯,就是我寫的。」鄒容毫不含糊地答。
主審官問完之後,代表清政府的古栢大律師便向主審官陳詞,指出鄒章兩人在《蘇報》上發表言論,蔑視政府,他要求領事團將眾犯人交給中國地方官,按照清朝法律治罪。
主審官迪比南聽完之後,便向章鄒兩人問話:「你們寫這些文章,目的何在?」
「因為我憤恨清政府的野蠻專制統治,所以寫成了《革命軍》一書。又聽說公堂要抓我,我是自己投案的。」鄒容率先回答,他橫眉冷對,傲視公堂。
章炳麟則將法庭視為演講室,他說話時而激昂,時而義正詞嚴,不時又嬉笑怒罵,將代表中國政府的律師和官員,盡情羞辱一番。
當章鄒兩人講完說話之後,他們的律師博易便接連地問;「請問,今天的原告,到底是哪一位?」
在場的俞明震,感到了壓力。如果原告是當今皇帝,那便是笑話了,那有一個堂堂皇帝,居然和一個小百姓對簿公堂呢?如果原告人說成自己,又恐怕擔當不起。俞明震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不斷揩汗,說不出話來。
他的洋律師立刻說:「這個原告,當然是清政府。」
「說得好,原來你們連原告人也沒有,這案子又怎可能成立呢?」辯護律師博易抓緊問題說下去,「《蘇報》根本沒有違法的罪行,他們在租界內辦報,是享有言論自由的。歐美各國,深信言論自由是公民的權利。你們這樣指控公民,根本是侵犯了人權。」博易一口氣說完之後,他又理直氣壯地說,「本人提出注銷此案,才是公平妥當的。」
博易的一番說話,將在座各國領事說得啞口無言,膛目結舌,大家都感到這是一件棘手的案件。現在已經沒法再審下去了,主審官只好建議將聆訊押後一周再審,將章、鄒兩人還押監房。當章、鄒兩人踏出公堂時,萬人爭相聲援,支持這兩位英雄,百姓更向他們讚頌說:「可死而不可屈,可殺而不可辱,真英雄也。」
一九零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十五分,第二次開庭審理章、鄒的案件。
清政府代表律師古柏首先開口:「這個案件與眾不同,關乎清政府國家的名譽,希望主審官們體恤情況,將犯人轉交清政府處理吧!」自從經過上次開庭之後,清政府明白這類文字官司,在歐美各國是司空見慣的,但在中國來說,隨意攻擊政府的風氣會因此而掀起,唯今之計是將罪犯斬頭祭旗,方可抑止煽動人民情緒的歪 風,如果用公平的司法手續審判章鄒兩人,他們肯定會逍遙法外,那麼,攻擊政府這股歪風,豈非燃燒整個中國,清政府的地位,岌岌可危了。清政府只好透過央求,向會審官求情,特別通融。
代表章鄒的博易律師,明白如果章鄒兩人落入清政府手,肯定會被斬頭。他亦明自古柏律師的企圖,便急急站起來向會審官明示,他說:「此案發生在租界內,按 照「公共租界章程」,埋所當然應歸租界的公堂審理。」博易詞鋒利害,一針見血地問中了對方的弱點,他又補充地問:「究竟甚麼人是原告?北京的滿清政府?兩江總督?江蘇巡撫?還是上海道?誰人是原告,我們仍然不清楚,請明示吧!」
博易更乘勝追擊地問:「現在有人控告章鄒兩人有罪,請問原告人在哪裏?」
博易的說話有道理,任何訴訟,都有原告和被告兩方面,究竟誰人告章鄒兩人呢?會審法官也答不出來。代表清政府的俞明震,早已經低頭無語。他只有不停地拭汗,不知如好。
博易見會審法官們無言為對,便提出建議,他說:「按照法律,沒有原告,不能構成訟案。既然如此,我建議將此案撤銷,立即釋放被告。」
坐在中央的中方審判官孫建臣,見情況這麼尷尬,也顧不得審判官的身分,便直截了當地說:「告訴你們,我們是奉了皇帝的上諭履行公務的。」說着,他便向各人展示了「諭札」文書。
博易見這是一個機會,豈容放過,他搶着說:「堂堂一個中國政府,竟然向下屬的法院去暗中指控自己的百姓,豈非荒天下之大謬嗎?」因為這句說話,令很多鄙視滿清政府勾當的人齊喝倒采,使到清廷的官員,感到自己理虧。這樣佈局捉拿百姓,真有點那個。
經過一輪爭辯之後,會審的法官和領事團商量,案件有押後的必要。整件案是因清政府外交部要求而將章鄒兩人逮捕的,如果當場釋放,也太不給中方的面子了,唯今之計,只好將案件押後,再做些幕後工作。章鄒兩人又還押監房,等候擇日出庭。
有了這些審判之後,對杜月笙來說,茅塞頓開。除了被章鄒兩人的友誼和風度吸引之外,他到這個時候才明白,原來在租界內犯事,清政府是無權過問的。清政府的軟弱無能,這時侯杜月笙才真正明白,另一個重要的發現是律師的作用,是這麼有力的。他日做生意,一定會有問題,問題發生了,不用怕,只要有好的律師,甚 麼問題都可以扭轉過來。在上海灘發展生意,杜月笙又有了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