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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鼓吹革命

         《蘇報》是一八九六年在上海租界創立的,是一份民營報紙,原本是日僑報紙,到了一九零三年,《蘇報》的作風改變了,由革命黨人章士釗擔任主編的工作。一九零三年五月底時候,章士釗發表了革命思潮的文章,寫了一系列社論,強調「天下大勢之所趨,其必經過一趟之革命,殆為中國前途萬無可逃之例。」並刊登了著名革命家鄒容的「革命軍自序」。
         自此之後,《蘇報》的言論,越來越激烈,變成了革命黨人的喉舌。六月九日,《蘇報》發表了署名文章,介紹鄒容這本叫《革命軍》的名著。又說這本書:「筆 極犀利,文極沉痛,稍有種族思想者,讀之無不拔劍起舞,沖髮豎眉。」同時,又刊登了著名革命家學者章炳麟(即章太炎)的「革命軍序」。自此之後,《革命軍》這本書變成了洛陽紙貴,後來更印了二十多版,印了百多萬冊。這本小書,猶如千軍萬馬攻勢一般,直刺入腐敗的滿清政府的心深處。
         《革命軍》這本小書,是四川人鄒容寫的,全書只有二萬多字,共分七章。當時鄒容只是一名十九歲的青年人。在書中他除了鼓吹成立共和民主的政府之外,更呼籲國人養成一種高貴的民族精神。他提出了四點民族修養:
         第一是上天下地,唯我自尊,獨立不羈的精神;
         第二是冒險進取,赴湯蹈火,寧死不避之氣慨;
         第三是相親相愛,愛郡敬己,義瘁義務之公德;
         第四是個人自治,團體自治,以進人格之人群。
         整本書是鼓吹培養一種新的國民精神,難怪當時的人說,讀了這本書,或者聽了書中的句語,立刻令人面紅耳熱,心跳肺張,作拔劍砍地,奮身入海之豪舉。的而且確,這本書實際上是國民教育之第一教科書也。
         但對於滿清政府來說,這本小書,猶如一顆重量級的炮彈,這種革命之風,怎可以讓其隨便滋長下去呢?於是,滿清官僚,決定要用血腥來「教訓」這批革命黨人的浪潮了。
         朝廷頒下聖旨,一定要捉拿章士釗等人,更要拿罪魁禍首,即是寫《革命軍》的鄒容及寫序的章炳麟。如果《蘇報》是在中國地方上印行,朝廷的命令,當然可以即時將犯人逮捕,不用審訊也可以凌遲處死,但現在的問題是,鄒容、章炳麟等人,卻在上海租界內居住。
         晚清時候,腐敗無能的清政府,為了討好各帝國主義侵略者,為他們在上海設立一些租界,這些租界,即是國中的外國,外國人可以在租界內築起方便的牆,不受中國政府法律的干擾,根據當時的「領事裁判權」規定,中國官府不能在租界內擅自拘捕犯人,如要抓人,必須事先得到租界當局的同意,並且必須由租界的巡捕房 執行。
         負責追捕鄒容和章炳麟的,是上海道台袁樹勛,他明知自己不能夠抓人,希望借助引渡手法,抓人交差。經過一番請求和談之後,各國領事機關才同意將犯人抓來,然後公審,判了罪之後,才可以引渡。
         翌日,外國巡捕和中國警察一同到《蘇報》報館去抓人,但館內只有督印人陳范的兒子陳仲彝,其餘的主腦人如章士釗、蔡元培、章炳麟和鄒容等,都不在報館內。章士釗和蔡元培等人逃出了上海,鄒容躲入一位傳教士家中暫避。當晚有人向章炳麟報告政府追捕他的消息,但章炳麟卻不當一回事,當晚依然呼呼大睡。
 第二天,巡捕和警察持拘票闖入英租界南京路福源里的愛國學社,當時章炳麟在賬房內工作,他不逃不避,神情自若地挺身而出,向巡捕們說:「其他人都不在這裏,你們要抓章炳麟,我便是了。」警察便將他抓去了。
         翌日,上海的《新聞報》報導章炳麟被捕的消息,更笑他為人愚蠢,為甚麼可以逃走卻束手被擒。章炳麟讀了報導之後,寫了一篇「獄中答《新聞報》」,他說:「吾輩書生,未有寸刃尺匕足與抗衡,相延入獄,志在流血,性分所定,上可以質皇天后土,下可以對四萬萬矣。」自他發表了這篇浩氣長存的文章,整個上海以至全國革命黨,無不為之振奮,縱使保皇的人士,也佩服革命黨人的精神。
         當章炳麟被捕時,英國副領事兼播譯官比南喝令他下跪,章炳麟昂首藐視地說:「我們沒有向洋人下跪的習慣 !」章的骨氣和勇氣,令到當場的人為之肅立,當時民心虛弱,見洋人便心怯的國人來說,精神為之一振。
         正在暫避的鄒容,聽聞章炳麟被捕下獄,心情甚是惡劣,一幕幕的前塵往事,湧上心頭。他是四川巴縣人士,出身自一個富有的商人家庭。鄒容為人聰明,六歲啟蒙讀書,十二歲便讀完了《四書》、《五經》、《史記》、《漢書》,十三歲之後,又學習外國語文如英語、日語之類。他又愛好新思潮的文章,更關心國家時事,令他最佩服是戊戌變法時的六君子,他們的愛國熱情,令年輕的鄒容極之感動,其中譚嗣同本應有機會逃走的,但他卻堅持不走,認為要喚醒國人革命的心,一定要用自己的鮮血去喚醒國人。譚在臨死之前,寫下了那首激昂的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
         十六歲的時候,鄒容去日本讀書。在日本的時候,聆聽了章炳麟在東京舉行的「支那亡國二百四十二年紀念會」上宣讀的「宣言書」,被他鏗鏘激烈的革命宣言深深吸引,因此參加了學生的愛國運動。因為他好學聰明,經過革命的思想做蒙,令他寫成了這《革命軍》書稿。
         一九零三年鄒容回到了上海,他參加了蔡元培舉辦的「愛國學社」,結交了學社的義務教員章炳麟和章士釗等人。後來大家的革命熱誠更打破了年歲的界限,鄒容、章炳麟、章士釗和張繼等四人結成兄弟。當時章炳麟三十六歲,鄒容最年輕,只有十九歲。鄒容更和章炳麟同居一室,時常接受這位兄長指點,而章炳麟又特別欣賞這位革命小弟弟,大家志趣相投,很快便結成了剔頸之交。
         巡捕房搜查報館的時候,鄒容很想和章炳麟一同出走,但章炳麟卻轟轟烈烈地犧牲就捕,鄒容心中很難過,認為朋友有難,理應一同受苦。因此之故,鄒容便親自投案,來到當時四馬路的巡捕房,宣稱自己是鄒容。
         捕頭見他只是一名不足二十歲的年輕人,哪裏可以寫出《革命軍》這本驚天地的書籍,便向他咆哮,趕他出去。但鄒容卻說:「你不信,我可以將書唸給你聽。」說完之後,捕頭將信將疑,鄒容又說,「如果我不是鄒容,哪會自投羅網?」
         捕頭聽了,只好扣押起來。《蘇報》的主腦人已經就捕,報館也被查封。
         鄒容和章炳麟的友誼和承擔責任的義氣,深深地打動了只有十六歲的杜月笙。他心中不禁想:「交朋友,該當如此!」杜月笙之尊敬章炳麟,日後兩人更變成了要好的朋友。章炳麟更為杜月笙撰寫了一篇《家世淵源考》。
 滿清政府的如意算盤是,將犯人逮捕,即日解赴刑場,縱不凌遲處死,也要當眾斬首。但這是清政府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各國領事,堅持要公平開審。
         一九零二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時許,一隊騎馬持械的印度巡捕,押解着兩輛囚車,由福州路老巡捕房出發,直駛到英美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門前停下,沿路萬人空巷,爭相圍睹兩位革命義士。當時是盛夏,上海的大熱天氣,令人揮汗如雨,一片的汗酸氣,也阻擋不了觀看的人潮,幾經辛苦,杜月笙才佔到一個有利的位置。聽法官、律師們對簿公堂,令他明白在上海租界內謀生,要攀上高位,一定要利用法律。言論的力量,是可以左右一切的。杜月笙上了一課,他學懂了利用言論和專家人才去為自己製造聲譽。
         當時各國領事,對於這件案件,引發了一連串各懷鬼胎的利益衝突,案件的背後是權力鬥爭。美國領事古納,出於利益考慮,他認為如果將犯人引渡,向清政府讓步,可以換取更多在華的特權。俄國政府害怕中國人民反對沙俄侵佔中國大片土地,一旦革命黨推翻了擋箭牌滿洲政府,將會損及在華利益,所以也支持滿清政府,贊成引渡,其他如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各國的算盤也是一樣,着眼點在換取更多在華特權,所以一致贊成引渡犯人。
         獨是英國政府大力反對。英國政府已經擁有長江流域的特權,上海更是英國人侵華的主要據點。英國人認為租界是帝國主義的伸延,在租界內一定要推行資本主義制度,如果隨便讓滿清政府引渡,豈非直接「侵犯」了租界的特權,為了維護這個基本權益,英國人大力反對引渡。
         同時,章鄒兩人的文章,只是很普通的文字對罵,又怎樣可以構成大罪呢?英國人反對引渡的意思,目的是阻止滿清人的囂張,限制他們的權利。租界是國家之中的國家,豈能受滿清法律插手干擾。終於,各國領事也同意英國人的主張;租界事,租界治之。
         按照「領事裁判權」行事,凡在租界內犯案,都應該在會審公廊中定罪,並在租界執行,會審公癬是由中、外官員組成的租界法庭,專門受理租界內華人的訟案。現在唯一的通融,便是考慮《蘇報》的特殊性,在會審公廨內特設「額外公堂」,讓滿清官員也有權參與審判,專門審理這宗案件。
         杜月笙來了上海已經一年有多,但出席這類公審會,還是第一次。比較特別的是,這是一個按照西方法庭形式組成的公審,和一般傳統的由官大老爺拍「驚堂木」,犯人只可以下跪認罪,沒有辯護機會的公審比較,真不可同日而語。圍觀的市民,感到很新奇。因為外國人審理,首先假定犯人沒有罪,對於別人的指控,自己和代表的律師,有權答辯。這種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真是有趣。讓我們看看法庭的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