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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寶湖花園燒屍案》|1993年,大埔墟。

不忠者的最後責任
         「阿Sir,我要報案,我老婆失了蹤,我還收到一封信......」
         一九九三年七月六日,大埔墟一間燒臘店的東主羅福成到警署報案,聲稱自己的妻子於日前失蹤,其後收到一封由妻子署名的信件,內容謂得知他與另一名女子發生了關係,感到痛心非常,想向他提出分手。
         警方初時把案件列作普通的失蹤人口和家庭糾紛事件處理,但阿成卻心裏有數--這封信字裏行間隱藏著一個可怕的訊息,絕非一般「分手信」那樣簡單。
         他深知肚明,執筆者並非失蹤的妻子鍾彩娟,而是另有其人。這個人,與阿娟的失蹤,一定有莫大的關連。
         這個人,與他結下了一段糾纏不清的關係,而且彼此之間守著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這個人,假冒阿娟的身份,說阿娟要求離婚,但畢竟十二年夫妻,信上的字跡,瞞不過他雙眼。
         他不知道,這個人寫信時懷著一種怎樣的心情。是嫉妒?憤怒?恐懼?還是純粹歇斯底里地胡言亂語?
         箇中的嚴重性,可能非比尋常,所以他才決定到警署報案,希望盡快找到妻子的下落。
         本來,他可以任由妻子人間蒸發,伺機了結一段瀕臨破裂的夫妻關係。
         但,無論他是一個多不負責任的丈夫,他總算為她做了最後一件衷心的事。

學警出更即遇重案
         得悉羅福成與懷疑冒名者之間一段「特殊」關係後,警方連忙帶同法庭搜查令,往大埔寶湖花園B座一寓所內進行調查。
         十九歲的學警阿權兩星期前剛走出學堂,還未正式行畢業禮,便被派往大埔警區與有經驗的師兄作「試更」。對這位新紮師兄而言,即使是基本的日常街頭巡邏,已是十分刺激的差事。
         由於便衣探員上門作調查時,往往會引起不便之處,警方慣常的做法是由一名軍裝警員陪伴登門,表明警察身份。屬於寶湖花園「咇主」的阿權,因而有機會協助偵緝探員接觸案件的調查工作,對每日只是「行咇」的他來說,絕對是一項新挑戰。
         當電梯門徐徐打開之際,一股籠罩著走廊的古怪氣味已急速撲鼻而來,阿權跟其他探員都馬上掩著鼻子,朝著單位亦步亦趨地抵達目的地。
         這陣氣味,是阿權平生沒有嗅過的。怎麼形容呢?像是一陣燃燒脂肪後殘餘的油臆味,一種令人反胃的燒焦味,與一般火警的氣味截然不同。
         經過燈光昏暗的走廊,阿權看見好幾個頗為完整的血掌印,依附在兩邊牆壁上,彷彿在向他們揮手,令人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令這段由電梯至單位的短短腳程,變得舉步為艱。
         這是阿權踏入警察生涯第一宗真正接觸的案件,想不到未到「戲肉」已經有如偵探小說的劇情般出人意表。
         雖然還沒有真正了解案情,但從其他師兄的凝重神色,阿權已深知自己可能將會面對一宗超級重案。
         「小師弟,你來按門鈴吧!」資深探員吩咐阿權說。
         聽罷,穿著簇新軍裝的阿權立即抖擻精神,挺直腰板按下門鈴。
         單位內一名四十多歲女戶主把門微微開啟,一陣更濃烈的燻焦味立時湧出,令各人更感嗆鼻納悶,屏住氣息。
         女戶主一見是警員,瞬即想把門關上。這時,數名探員深感對方可疑,馬上趁門未關閉,用力將門擋著,抓緊時機入內進行調查。
         女戶主披著一頭凌亂的長髮,神情帶點呆滯,面上和手臂有顯著的灼傷痕跡。阿權環顧四周,只見大廳凌亂不堪,天花板燻黑一大片,還有地上佈滿已乾涸的斑斑血跡和血水。明顯地,這裏曾經發生過一些不尋常的「事情」。
         單位的浴室像一間曬相的「黑房」伸手不見五指,很快便成為探員的焦點所在。浴缸有明顯的爆裂痕跡,似乎曾被火焚燒灼過一段時間。浴室外牆燻黑得特別厲害,似乎浴缸位置曾是起火的源頭。
         學堂的知識此時在阿權腦海中滾動:「不要隨便移動案發現場的任何物件」,他小心翼翼地在單位內走動,盡量靠視覺和嗅覺去感受四周異樣,不敢觸踫任何有可能成為證物的東西。

         窗外開始下著微微雨,室內好像更陰森了一點。阿權凝望著地上褪色的血跡,聯想起那個失蹤多日的女人,心裏倏地涼了一截,那份洶湧澎湃的正義感卻在內心燃起。
         他把雙手交叉在寬闊的胸膛前,細心地旁觀師兄辦案的每個細節,從他們的背影揣摩著。他們在浴室內細心察看,未幾發現了更多不尋常的跡象,包括坐廁的沖水製位置,也沾有血跡;浴缸及洗面盆的去水位,藏著多根毛髮,未知是女主人所有,還是屬於失蹤的女人。
         由於種種環境證供顯示,女戶主極有可能與阿娟的失蹤有關,探員立即警戒她,將她帶署助查。

現場以外的蛛絲馬跡
         女戶主在警署內被問話的同時,單位現場和附近的調查工作繼續展開。
         鑑證專家到場進行各種化驗工作,尋找其他肉眼看不見的證據。
         翌日早上,仍當早更的阿權,再次跟隨重案組探員回到被封鎖的單位。熟悉寶湖花園環境的他這次被委派了新的任務。
         他負責找來幾名屋苑的渠務工人,帶備長長的沙井匙,搜索寶湖花園一帶的地渠街井,希望找到更多協助破案的蛛絲馬跡。
         工人揭開附近八至十個街渠蓋,用幼長的通渠籐枝在臭氣薰天的渠內翻來覆去,可是除了食物殘渣、油渣、污水、糞便及半溶的廁紙外,毫無發現。
         阿權其後又於街市找來一名水喉匠,希望在單位的浴缸及洗面盆去水位,更深入發掘其餘罪證。
         由於女戶主已被警方扣查,她那名只有十歲大的外孫女,遂充當戶主的角色,守在單位外,看著警方進行調查。陪伴她身旁的還有一名年紀差不多的「金毛」少年。
         阿權經過女孩身邊,留意到她打扮成熟,十指塗滿鮮艷的桃紅色指甲油,身上散發著一陣濃郁的香水味,人細鬼大,態度輕鬆地站在門外。
         「阿Sir,請問你們是不是想知道去水管道的正確位置?」屋內那名身材肥胖、架著粗框厚鏡片的水喉匠,蹲在浴缸旁邊準備工具,一派神態自若,對自己被邀來的原因仍莫不知情。
         當探員向他道明,想找尋一些毛髮或皮肉之類的東西時,他才慢慢抬起頭,滿臉凝重地望著探員。
         「吓—!」鏡片不知何時已被蒸發的汗水弄得矇矓一片,遮掩著他惶恐的眼神。他呆了片刻,嗡了嗡鼻子,托一托厚厚的眼鏡,半句話也吐不出來,然後便急忙執拾工具,準備「逃離」現場。
         「你當作幫忙死者沉冤得雪吧!」阿權拉著水喉匠說。水喉匠聽了這番話,動作放慢,仍沉默不語。
         「唉!好吧。」半晌,他無奈地點點頭,又從工具袋中取出一件件的水喉工具,硬著頭皮把浴缸及洗面盆對下的「隔氣」逐一拆掉查看。這些平日駕輕就熟的工夫,今天對他來說變得異常艱鉅,每拆開一個配件,自己的心臟也彷彿同時被解剖著般。
         可惜,一番繁複的工程過後,並沒有任何特別發現。對這名水喉匠來說,總算是「有驚無險」,亦無形中積了一點陰德。
         水喉匠的影子在走廊盡頭消失後,不久又換上一對街坊打扮的年青夫婦。他們閃閃縮縮地走到探員跟前,煞有介事地向一人說:「阿Sir,有件事想告訴你們。」
         此時,阿權和各探員都目不斜視地盯著這對夫婦,由頭頂望至腳尖,屏息靜氣,豎起耳朵等待他們說下去。
         「阿Sir,我們是住樓下單位的,」他們壓低聲線、緊張兮兮地說:「前兩天我們的天井晾衣架多了一張燻黑的棉被,不知是不是這個單位掉下來的呢?」
         各人都鬆了一口氣,心想這回可能多一件有用的證物了。
         「真慘!寶湖花園的樓價又要下跌了。」臨離開時,那對年青夫婦皺住眉頭,向阿權訴苦。

「我想照鏡!」
         大埔警署內,被通宵扣查的女疑人終日神情恍惚,語無倫次,一直對探員的問話避而不答。
         她名叫錢燕荷,四十六歲,比起報案的「情夫」阿成大十二年。她滿臉憔悴,眼神閃縮,不敢正眼望人,一時說「眼瞓」 ,一時說身體不適,令探員們束手無策。
         她除了舉止怪異外,還有一個古怪的習慣,就是喜歡照鏡。從離開家裏的一刻,她便不斷向女警借鏡子,令人不勝其煩。
         「我想照鏡,請問有鏡子嗎?」
         「我漂亮嗎?」
         她的「貪靚」程度,是探員們前所未見的。然而,從一般人的審美眼光看來,她肯定並非一名美女,而且因為面上滿佈被滾熟液體灼傷的痕跡,令她顯得格外「礙眼」。
         據羅福成所述,八九年他於一次「偶然」下邂逅錢燕荷。當時錢本擬致電他隔鄰店的東主,卻誤撥了他的電話。
         從此,二人結下了一段不解之緣,並發展了婚外情,把與他結婚十二載的髮妻阿娟蒙在鼓裏。錢初時在他經營的「波仔記」燒臘店內充當義工,與羅的妻子一起工作,彼此之間相處融洽。阿娟患上胃病,錢氏更特地煮一些軟飯給她吃,可見二人曾情同姊妹。
         後來,阿成越玩越「過火」竟不諱閒言閒語,在同區租住個單位來個「金屋藏嬌」,更用個人名義在寶湖街市投得燒臘檔位,讓錢經營。但由於錢經營不善,期間經常欠租。
         「紙包不住火」,直至九二年中,也就是事發前的一段日子,阿娟開始憑著種種跡象和街坊們的流言蜚語,揭發錢氏與自己丈夫的姦情,並與這個「姊妹」關係變得惡劣。
         阿娟大怒下,要求丈夫立即斷絕錢的「糧草」,不准再替她繳交燒臘檔的租金,要她自生自滅。
         自知「玩出火」的阿成不敢再造次,沒有再為錢燕荷繳租,直至收到政府終止租約的通知,錢燕荷才向他大興問罪之師。
         不久,阿娟便人間蒸發。阿成收到「分手信」後,深信這是錢燕荷的所作所為,而且阿娟可能已落入她手中,兇多吉少。
         「從沒見過二奶比大婆醜怪那麼多。」幾名寶湖街市的街坊得悉錢燕荷被拉後經常竊竊私語,對阿成的姦情恍然大悟。其實,許多街坊早已把二人的密切關係看在眼內,只是枕邊人遲遲未有察覺。
         的確,蓄著一頭長髮的阿娟,樣子甜美,本性善良,待人親切有禮,受過高深教育,而且比錢年輕十二載,有「街市皇后」的美譽,深得街坊厚愛。阿成的「口味」實在令人有點兒莫名其妙。
         「我想照鏡」警署內的錢燕荷仍忙於照鏡,她很想知道,她的儀容是否還可以吸引世間上的男人。

「我知你們想找甚麼!」
         「阿Sir,不用找了,我知道你們想找甚麼,我想是我當日看見的東西。」
         七月八日傍晚,錢氏那名神態舉止甚為「老積」的外孫女,忽然吐出一句驚人之語,令現場探員感到莫大鼓舞。
         那小小腦袋,似是深不可測,把阿權和其他探員引進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世界。這個世界,就只有她可以指引出路的方向。
         警方立即嚴陣以待,在她的帶領下,乘坐警車前往附近的大埔道金山郊野公園。沿途,阿權一直陪伴著她。他從側面打量了她幾眼,在那冰冷的輪廓上,神色浮動不定,有點寒氣逼人。
         另一方面,警署內亦馬上作出配合,探員再向錢氏施壓,向她加以盤問,套取口供。
         一直守口如瓶的錢氏,得悉外孫女牽涉入案後,一反常態,表現得十分激動,並突然對兇案獨力承擔:「這件事與我外孫女無關,是我殺死阿娟的!」
         當警車駛至郊野公園附近,女孩在一處僻靜的山坡上把車子叫停。
         「應該是這裏了。」她向探員聲稱,這正是前兩天和外婆乘的士前來的地方。外婆下車,拋掉過三袋「不明物體」 。
         她所指的日子,正是阿成收到「分手信」的前一天。
         夜幕低垂,警方找來消防車協助,利用類似電影「蝙蝠俠」裏的探射燈照到荒山上。
         果然,在一處離路面約三米多的斜坡草叢內,一個白色膠袋無所遁形。
         證明女孩所說並非虛言。探員打開膠袋一看,赫然發現裏面藏著的,是一具人體殘肢,似乎是由頸部至胸部之間的一截軀幹,而且有被人燒過或油炸過的跡象。
         望著這副殘肢,每個目擊者的腦海裏,都不其然浮現出鍾彩娟相片上那個美麗影子......。
         整個荒山也彷彿突然出現了許多個鍾彩娟的影子,一下子變得魅影幢幢。
         黑夜籠罩著大地,另外三袋「東西」,一時之間無法找尋,探員決定先行收隊離去。
         女孩其後對探員供稱,五號凌晨隨外婆到泮涌將「姐姐」帶到家中,然後自己先往睡覺。第二天她睡醒後,便看到餐桌上有四袋好像是「燒肉」的東西。
         到了晚上,外婆吩咐她幫忙把這幾袋「東西」拋掉。於是,她便與外婆乘坐的士到金山郊野公園,將它們逐袋拋下山坡,然後離開。
         女孩輕描淡寫地複述案情,與探員的凝重神色形成強烈對比。對她來說,「殺人」這兩個字早已是她生命中的一部份。
         原來,她的母親文瑞蘭在她出生後不久,便因殺死家姑及打傷家翁,被判入獄。母親剛刑滿出獄,外婆竟又牽涉命案之中。
         在這樣一個充滿血腥的家庭長大,女孩也開始適應了血的味道——或許便有如白開水那樣,淡而無味。

浴缸中祭祀情敵
         大埔警署內的錢氏,疲態畢現,連夜煎熬後人顯得更蒼老。她開始與警方合作,將殺死阿娟的過程一五一十和盤托出。
         她聲稱,七月五日凌晨偕外孫女到阿娟的住所等候她上班,然後訛稱其夫阿成受傷,將她騙到寶湖花園寓所。
         到達單位後,阿娟方知受騙,但被她阻止離去。其實,她把阿娟騙到單位的目的,是要跟她談判有關舖位的問題。因她的燒臘店正面臨被政府封舖的命運,她要求阿娟為她繳交一萬元舖租,延續燒臘店的生意。
         但阿娟卻一口拒絕,還罵她勾搭自己的丈夫。她氣上心頭,認為阿娟對她趕盡殺絕,一怒之下,擬用孭帶將對方綁起。阿娟極力掙扎,抓傷她的手肘,她下意識反擊,用孭帶勒緊對方頸項,結果不小心將對方勒死。
         殺人後,她心慌意亂,不知如何是好。她決定先把阿娟的屍體收起,然後如常到自己的舖位煮齋菜及製燒臘。
         鍋爐上搖晃不定的火焰,好比她內心的忐忑,一點靈感也因此而來。
         她放下工作,折返單位,把阿娟的屍體放在浴缸中,放置一些冥鏹與元寶蠟燭在她身旁,然後淋上火酒,點起一把火,展開一個「祭祀」儀式。
         「對不起,我不想的。」她一邊燒屍,一邊啕哭大叫。她表示,當時腦海一片混亂,忘記自己到底燒了多少時間。
         期間,她還一度跳進浴缸,企圖與阿娟葬身火海,同歸於盡,但外孫女及時拍浴室的門,她跳出浴缸應門,才僅受了皮外傷。
         屍體大致上被燒熟後,她走到廚房取了一把菜刀,開始將阿娟肢解。
         完美婚姻夢滅的「街市皇后」鍾彩娟,就在一連串的摧殘下,體無完膚,承受了丈夫風流惹下的禍。而且,她造夢也想不到,最終竟會跟燒臘店的牲畜,遇上被燒死及屠宰的相同命運。
         之後,錢氏把她的殘肢分別放入膠袋之中,入黑後,與外孫女一起往金山郊野公園棄屍滅跡。
         七月九日早上,大批重案組探員及藍帽子,把錢氏押返發現屍體的地方。陽光普照下,藍帽子利用攀山的繩索,游下約十五米的山坡草叢作地氈式搜索。
         結果,在距離地面七米深的山坡叢林內,終發現一個用白色膠袋及報紙包裹的物體。拆開後,一望而知,正是一個人類的頭顱骨。頭顱有被燒炙過的痕跡,面目難辨,只剩下少許頭髮,頸部則被齊口切斷。
         其後,藍帽子再在附近的山坡,找到另外兩個白色膠袋,一個盛載著一堆腐臭的腸臟,另一個則盛載著一截人體的下半身。
         錢氏在女警的看守下,呆站一旁,默不作聲。她戴著犯人頭套,露出兩道呆滯而冷酷的目光,射向在場每個人的心頭。
         由於死者的四肢無法尋回,蛙人奉命到場,潛入山坡下的城門水塘搜索,卻一無所獲。(後來,她的肢體都一直無法尋回,不知是沉到水塘底,還是已遭野狗吞噬。)
         傍晚,探員把錢氏押往懷疑是第一兇案現場的「寶湖」寓所,帶走疑與案件有關的證物,包括兩把利刀、一張椅子及一個曾盛載過火酒的玻璃瓶。
         住在單位對面的一名公務員向警方表示,在七月六日曾嗅到一陣烘焦東西的惡臭,但當時沒有聯想過兇殺案。
         法醫憑牙齒記錄,證實死者為失蹤多日的阿成妻子鍾彩娟。人證物證俱在,警方決定正式落案起訴錢燕荷謀殺罪名。

「從開始已不想與她一起!」

         案發後,大埔區內有兩種商品的銷量出現強烈反比:報紙和叉燒。居民關心案情發展,令報章的銷量直線上升,寶湖花園的報販更需臨時加碼。相反,因盛傳失蹤的四肢可能被製成叉燒出售,加上電影「人肉叉燒包」熱潮未退,令叉燒的銷量急劇下跌,錢氏的燒臘店更是門堪羅雀。
         兇案單位的業主,亦大嘆倒霉,單位不但再難賣出,連出租亦成問題。
         許多大埔墟居民對於往日「撞口撞面」的三名燒臘店東主,突然捲入一宗駭人聽聞的肢解案中,感到難以置信。
         九四年六月,這宗轟動全港的燒屍案(或稱為炸屍案),正式於高院開審。
         四十六歲的錢燕荷否認謀殺控罪。開審前,她曾多次表示願意承認誤殺,但未為控方接納。
         法官多番用「可怖」來形容此案,更因擔心陪審員難受,特地抽起一些過於駭人的證供照片。
         控方大律師強調,被告殺人的惡念,以及殘酷無度的棄屍方式,都是案件值得關注的地方。
         女死者丈夫羅福成首先出庭作供。曾經享盡齊人之福的他,新歡舊愛,一個已魂歸天國,一個正站在犯人欄內,都已與他緣盡。
         他憶述與被告相識的經過,又表示姦情遭妻子揭破後,被告還死心不息,經常帶同一名男孩往找他,聲稱那是他們的骨肉。他表示,不知道那個是否真的他的孩子,但卻與被告藕斷絲連,每週與她發生三至四次性關係。
         錢氏聽到前男友在庭上揭露二人的私隱,悲從中來,突然失聲慟哭,情緒不受控制,全面崩潰在犯人欄內。相反,阿成則猶如局外人一樣,在證人台上侃侃而談。
         他又謂,當時已對被告心存厭惡,只因被告不斷聲言要偕子同歸於盡,更要他的妻女「墊屍底」,他「逼於無奈」下才與對方繼續有性無愛的關係,最後一次是在阿娟遇害前十天。
         他被辯方大律師質疑,與被告一起是因他好賭,欠債纍纍,故希望「淘古井」,從錢氏身上得到經濟援助。阿成堅稱絕無其事,還表示自己為對方付出的金錢比起對方給他的,十倍也不止。
         而且,他為了讓她可以自力更生,還義不容辭地用個人名義在寶湖花園投一個舖位給她,並不時提供貨源。
         阿成還說,被告因為見自己的生意好,心生妒意,故把他的妻子置諸死地。辯方律師質疑,他如此詆譭被告,只因他現在的想法改變了,他矢口否認說:「不!她真是這樣糟透。」
         真情也好,假意也好,昔日的魚水之歡,消逝如煙。阿成口中的錢氏,霎時淪為「這個女人」,自己則神聖而偉大——他的「情」是自願的,「慾」則是被逼的。
         犯人欄內的錢氏,眼神百般蒼桑,不斷搖頭飲泣,每聽到深愛的男人對她無情的痛擊,都感到全身軟弱乏力。
         「從開始已經不想與她一起!」阿成這句絕情的說話,傳進耳中,她更感到天旋地轉,無地自容。那個曾站在金山郊野公園內,望著情敵殘骸被逐一檢出,以勝利者姿態出現的錢燕荷,亦已蕩然無存。

「我現時真是生不如死!」
         畢竟,她仍勉力在庭上交待自己的故事。她承認與羅福成同居三年多,卻否認自己破壞了對方的婚姻。
         相反,她曾三度充當「調解人」的身份,挽救二人的婚姻危機。其中一次於八九年,女死者離家出走,與他人私奔,她便成功勸告對方回到丈夫身邊。
         錢氏表示自己是一名失婚婦人,廿多年前因丈夫不忠而選擇分居後,便獨力撫養一對子女。遇上羅福成對她如此關心,她已心滿意足,並沒有破壞對方婚姻的意圖,亦沒有幻想過二人的關係會有將來。
         她又承認與羅之間牽涉不少金錢瓜葛。三年來,她曾為對方償還了廿多萬元賭債,但因對方對她很好,她這一切的付出也是甘心情願的。
         她供稱,九三年案發前,她不但面臨被封舖的命運,連寶湖的住所亦交不起租,幾乎被逼遷,感到自己很淒涼,她當時相信一切都是鍾彩娟趕盡殺絕所致。
         「我從來沒有想過逃避,我實在錯手殺死她,我現時真是生不如死!」庭上播放錢氏跟警方重組案情的錄影帶,只見她聲淚俱下地為自己所作所為懺悔不已。
         錢氏的精神狀態,是判案的關鍵所在。一名精神科醫生力言她因為與羅福成一段關係以失敗告終,在面子、金錢及自我價值各方面都受到嚴重打擊,因而患上抑鬱症,反應過敏之餘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氣。
         然而,另兩名專家則與這名醫生的意見有所分歧。據他們的分析,被告犯案後不斷怪責羅氏夫婦,又力圖把女死者描繪成蠻不講理、脾氣暴躁之人,顯得毫無悔疚之心。此外,談到有關殺人之事時,她又刻意迴避,以簡短答案敷衍了事,令人對她的說話有所保留。
         主控官在結案陳詞中,把錢氏描述為一個「控制慾強的狡猾騙子」,而且思想邪惡,甚至帶同年僅十歲的孫女陪同棄屍,反映她性情冷酷。
         辯方大律師則反駁謂,羅福成與被告搭上純為騙財騙色,淘光「古井」情,把被告趕入窮巷,令她飽受精神痛苦。案發前她把女死者強行帶回家中,方助她渡過難關。若不是對方出言侮辱她,甚至襲擊她,悲劇絕對可以避免;控辯各執一詞,專家意見分歧,就連陪審員退庭八小時後,亦未能在謀殺或誤殺兩者之間作出裁決。結果,案件需另選陪審員進行重審。
         新一批陪審員認為,被告沒有殺人動機,裁定她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尊重陪審團判決的同時,指責被告將女死者強行綁架回家,又千方百計阻止對方離開,最終弄出人命,是極為可怕的事情。
         他又形容被告點火燒屍和肢解的行為野蠻而卑劣,令可憐的女事主連安葬的機會也剝奪。最後,法官判她六年有期徒刑,以示懲罰。
         以案情的兇殘度而言,僅六年的誤殺刑期聽起來似乎有點出入意表。錢氏聞判後反應平靜,對判決十分接受;反之,女死者的年邁父親則憤慨地表示,女被告在庭上一派胡言,判刑也過輕,未能令這「惡毒」女人受到應有的懲罰,亦肯定無法彌補他的喪女之痛。
         他向律政署申請司法覆核刑期,但最終以失敗收場。他唯一能發洩的,就剩下一張嘴,把被告「唱衰」。他向記者透露,數年前阿娟的兒子患重病,被告曾叫他付三千元,讓她帶他的孫兒往內地尋訪名醫。但到頭來,醫生找不成,她卻借了這三千元應急周轉,最後沒有歸還。
         自女兒遇害後,這名傷心的父親更一直與女婿形同陌路人,未能願諒他的風流成性,令女兒枉送生命,對女兒錯嫁薄倖郎,更是無限感慨。
         自認因嗜賭欠債纍纍的羅福成,本想藉騙取女人的芳心,減輕財務壓力,卻徒添一筆風流債,到頭來還是人財兩空。


摘自:危險人物系列《撰文。翁靜晶》(註:部份用詞衍字經站長潤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