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UJdlYepJjZQ
☆ 藤農線上書籍 ☆

10-1 楊衢雲〈1861-1901〉

         張學友因在《十月圍城》中飾楊衢雲〈1861-1901〉,而令這個被遺忘的革命烈士,再次破土而出。

         楊衢雲是最早提出在中國建立民主共和體的人物之一,為了革命,被清廷刺殺,自此被煙沒在塵封的歷史中。短短四十年的生命,只默默無言地寫在跑馬地香港墳場 「6348」的無字之碑中。
         著名歷史學者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如此慨嘆:「一部『中國近代革命史』,是應該從楊街雲開始寫的。」
誰會想到,竟然是電影《十月圍城》填補了歷史這一頁的空白。
         如果你路過中環結志街五十二號,你會否想到約一百年前,就在這裏的二樓,興中會第一任會長〈孫文是第二任會長〉被清廷刺客陳林槍殺了?
         楊衢雲比孫文大五年,是香港第一代革命家。少年時與父親楊清河居於馬來西亞檳城。十多歲返回故鄉福建,後抵港,曾在聖保羅書院讀書,十四歲時進入香港海軍 船塢當機械學徒,因意外右手被割去三指 〈食指、中指和無名指〉。自此他改習英文,曾任聖約瑟書院教員、招商局總書記及沙宣洋行副經理,見洋人輕侮同胞而決心振興中華。他在1890年.於中環百 子里一號二樓創立「輔仁文社」。該社表面為學術團體,實為革命組織,常受警探搜查。

差點當上臨時大總統
          1895年,他與孫文攜手,於史丹頓街十三號另創興中會,外則掛招牌曰「乾亨行」以作掩護。楊被選為首任會長 〈孫文當時是其秘書,後繼任會長〉。同年策動第一次起義 「廣州之役」,因定在重陽節起義,亦稱「重陽起義」,預定以三千便衣隊襲取廣州,推翻清室,建立民主政府。大家皆有共識,若然成功,楊衢雲便當上臨時大總 統了!
         可惜,因風聲洩露而遭清廷派兵截獲,多人就義。楊衢雲和孫文各自逃亡。楊經香港,剪辮易服,轉赴越南西貢、新加坡、印度之加爾各答、南非之約翰尼斯堡等, 所到之處,建立興中會。楊後又移居日本橫濱,和孫文結鄰而居,並以教授英文為生活。他每次亡命天涯,均攜妻女一起,可見其俠骨柔腸的一面。
          1899年,三派 〈哥老會、天地會、興中會〉聯合推舉孫文為首領,改稱為興漢會,因而興漢會會長一職亦由孫文頂替楊衢雲接任。其實,打從創會開始,楊派 〈謝纘泰、黃詠襄等〉、孫派 (陳少白等〉各有支持者,孫文亦甚有風度,在首屆會長時自任秘書,由楊任會長。但論實力,起初楊派亦十分雄厚,一則楊派中人黃詠襄,願賣去蘇杭街一座洋樓 當軍費,楊的盟友謝纘泰 (1872-1939)父親為洪門中人,振臂一呼,即可召集五六百人在廣州起義。但事敗後,楊派損兵折將,勢力大減。另一邊廂,孫文倫敦蒙難而成為國際名 人,無論籌款能力及追隨者都大增,楊衢雲退下來,是必然結果。

楊衢雲持辮   欲毆孫文
          楊衢雲外表溫文爾雅,實則習武多年,擅拳擊,曾因孫文早期支持帝制而動粗。據孫文盟弟陳少白憶述 :「孫先生學醫,後堅決排滿,於共和制度尚有出入,衢雲交既莫逆,一時討論有出入,衢雲持辮,盛氣欲毆之,予在旁,分開兩人。」孫文亦曾說 :
 「予少年主張,謂漢人作皇帝,亦可擁護……楊衢雲與予大鬧,幾至動武。……衢雲死矣,予承其志,誓成民國。」若果真的大打出手,孫文可不是他的手腳!

李鴻章欲殺楊、孫二人
         根據楊衢雲堂弟楊拔凡1955年冬寫的《楊衢雲家傳》,因為義和團事發,楊孫二人聯袂自日本抵港,李鴻章以共商國事為題,派蔡廷幹乘安瀾砲艇抵港,欲誘載 二人返國內加害,幸日本友人密告,才避過一劫。自1895年重陽起義後,港府受清廷壓力,而下五年禁令不許孫文入境 〈《十月圍城》便由解禁後,孫文返港,被青刺客十面埋伏的虛構故事而起〉。孫文只能繫小艇於大船佐渡丸旁,與楊衢雲、陳少白及謝鑽泰三人,在艇上密商第二 次惠州起義的大計。
         孫文不能登陸,只能乘原船折返日本。楊衢雲留港作惠州之役的總指揮,亦因而招惹殺身之禍。
清廷欲利誘投降
           1900年.惠州起義初時旗開得勝,但因孫文受日商所騙,所購軍械竟無運至。為挽頹勢,楊衢雲兵行險着,命史堅如炸廣東巡撫督署。時滿人德壽任兩廣總督,居於署內。惜事敗,史被處決,並供出楊衢雲為幕後首領,德壽怒不可遏,誓要鏟除楊衢雲。
         不過,他看穿革命黨內有孫、楊兩派矛盾,遂想拉攏楊衢雲,楊派之姻親,以變節投降的陳廷威去招降,報酬是讓興中會統率五千軍隊,兼付軍費。
         楊認為可將計就計,借勢拓大興中會基礎,遭孫文回電激烈反對,又命陳少白警誡楊之動向,認為清廷勸降失敗後必殺楊。

懸紅三萬兩殺楊衢雲
         果然,清廷懸紅三萬兩殺楊衢雲。孫文隨即安排興中會撥款讓楊流亡日本。楊答覆 :「男子漢死有何懼?我在此地教英文足可養育妻兒,我不欲亡命而使用會裏的費用。」
         1901年一月十日傍晚六時,未至授課時間,衢雲正坐課室椅上,膝置幼兒佐芝,殺手陳林率領其黨羽,割斷門繩,衝入前室內,舉槍直轟向楊衢雲,楊情急拿起 案頭的英文字典擋住,子彈毀壞字典書角,貫入前額穿出,撞射牆角,把牆磚都打得粉碎!膝上幼兒即避於書桌下,跟着第二、三粒子彈橫飛,連中楊衢雲胸部,刺 客得手後,射碎室內懸燈才逃走。
         在後室哺育幼女秀霞的楊妻潘氏,聽得卜卜槍聲,遙望前廳一片昏暗,以為燈破熄滅,遂使長女錦霞出廳查看。錦霞在幽暗中,一邊呼喚,一邊摸到倒臥地上的父親,連鞋履都甩掉,還能對女兒說:「爸爸被行刺了!」身受重傷,手仍緊握自衛槍不放,弟弟佐芝則躲在桌下。
         當再亮燈時,楊衢雲仿如血人,抵着痛楚下樓梯,乘竹轎往醫院急救。瀕死之際,交出金錶給妻女保管。在醫院錄取口供,稱必是政治暗殺無疑。連夜做手術,取出兩顆血肉相連的彈頭,叫人不忍卒睹。晨曦初露,楊衢雲便溘然長逝了!
         長女錦霞在父親遇刺時已十五歲.向堂叔楊拔凡憶述經過時,說其父槍術精湛,倘非幼子坐膝前,阻他及早取槍還擊,結局可能會改寫的。殺手得逞後乘清砲艇星夜馳去,水警追截不果。
         殺手陳林馬上獲得重賞,官拜 「千總」  〈相當於小隊長之職〉。豈料清廷為了滅口,在楊衢雲死後不足一個月,即在陳林家搜出『造反證據』。並在陳林任 「千總」之炮台門外,槍斃處決!

埋於跑馬地 「無字之碑」

         楊衢雲的戰友驚聞噩耗,悲痛不已,遺體被埋葬於跑馬地基督教墳場〈俗稱紅毛墳〉。舉殯之日,清廷特派人在現場拍下革命黨人的容貌,令當天到場致祭的二千多 同志,只能扮作行人,不敢相送。楊之墓碑由其摯友謝纘泰設計,墳頭設方碑,碑上置綹形紋削頂石柱,像被人欄腰劈斷。據說這是依照西方習俗,以示逝者有勳勞 死難之意。碑腳只有小字編號 6348 而沒名字,既可能是怕遭人毀壞,亦因戰友們堅信只等革命成功,楊衢雲便可回國以烈士葬之。
         孫文在日本接獲楊死訊後,即在橫濱舉辦追悼會,籌了一千二百元給其妻和三女一子。各地捐款亦以南非最鉅,因為他流亡南非時,曾向當地政府力爭,得廢除歧視華人的法例,獲當地華人擁戴。
港督梅含理   有師徒情

         楊衢雲人脈關係直達杜會上 層,《十月圍城》有一段講及香港警察司史密夫〈曾志偉飾〉,與富商李 玉堂交情深厚,在危急之際突送予手槍以傍身。這段劇情靈感想必來自楊衢雲,他與1893年出任警察司的梅含理 (Sir Francis Henry May1860-1922)有師生關係。
據其堂侄楊興安透露,梅含理是楊衢雲求學時的英文老師。當上警察司後,曾給予楊手槍牌照自衛。梅含理1912年自斐濟群島回港出任第十五任港督時,楊衢雲己遇刺身亡了。可見楊如非獻身革命而從商的話,一定生活優裕。
         其實,警察司相等於今天的警務處處長,要到1989年,才由李君夏當上香港第一位華人警務處處長。如此敏感職位,怎會在1906年時,由華人的「史密夫」高踞呢?《十月圍城》當然是「劇情需要,妙想天開」。

獨子早夭   楊門凋零
         楊衢雲死後,遺下妻子和三女一子。據楊興安說,在楊衢雲被刺後,幼子佐芝每月中都要到祖父處取款,叫人黯然神傷。可惜的是,就讀皇仁書院的佐芝在十四歲便 早夭,楊妻老來喪子,同年亦離逝了。楊衢雲長女錦霞和次女麗霞各嫁作人婦,唯自小父的幼女秀霞,看破紅塵,出家為尼。
         終究竟,楊衢雲何以被歷史遺忘?革命成功後,連遷葬國內、為墓碑爭回一個名份都不可得呢?
         如此百年懸案,或可從蔣介石前妻陳潔如撰寫的《陳潔如回憶錄》第三十一章中,初露端倪。陳潔如提到蔣介石曾命含陳果夫,去搜尋一張含他「耿耿於懷」的合照。
         這張團體照是孫文和楊衢雲與日本友人的合照。大約於1895至1898年在日本拍攝,楊衢雲以興中會會長身份,坐在正中,而孫文則以興中會秘書身份,站在後排。照片上,排名亦是楊前孫後。

楊衢雲照片值一百萬

         當蔣介石命親信陳果夫找到這張 「眼中釘」後,蔣說 :「必須將這張照片從歷史記錄中完全抹掉。」
         陳果夫卻說 :「這張照片不是出售的。」而且照片裏,除了楊、孫外,尚有九人。
   「給他一百萬 !」蔣介石不耐煩大聲說 :「如果給人看見我們堂堂中華民國國父竟居於隨從的地位,那才真叫人難堪。」
         如今,一個世紀過去了,楊衢雲變成了歷史的塵埃。其堂侄楊興安 〈即楊拔凡之子〉於2009年夏天,親自撰寫由致群劇社公演的話劇《無字碑》,以紀念堂叔的悲壯事蹟。
         冷血的槍聲,只是一瞬;冷漠的群眾,卻悠悠百年;無名之碑,喚起莫名之悲。你倘若被楊衢雲的故事觸動了,或可到跑馬地墳場憑悼一下,以慰其「百年之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