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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中國收回香港是 「不可能的任務」

        很久很久以前,由於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香港的外籍(通常是英國籍)公務員的薪酬和福利,都較香港華人公務員為高,但後來隨着這世界越來越 「文明」,並經香港一些本地公務員組織如華員會的爭取,香港終於做到華洋公務員同工同酬。不是把洋人公務員的薪酬和福利下調到華人公務員的水平,而是把華人公務員的薪酬和福利跟洋人看齊。原本華人公務員的待遇跟香港大眾比較已算不錯,在「同工同酬」下跟洋人看齊後,進一步拋離香港大眾的薪酬水平。這種下了香港公務員薪酬過高,令政府開支中高達七成用於政府及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酬福利開支的禍根。
        英籍公務員薪酬較高,我覺得不無其道理。因為就文明水平而言,英國遠在中國之上,英國人幫助中國人在香港建立了中國人自已絕對沒有能力建立的良好制度,英國人功不可沒。要不是殖民地之便,香港必要付出大筆顧問費用,才可能請到英國人來指導香港人建立這些良好制度。此外,英國人佔領了香港,讓香港避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各種政治運動、大饑荒和文化大革命等等,也同時接收了無數被中國迫害的難民,那就已經功德無量,值得為他們造廟立碑了。英籍公務員薪酬較高的另一個合理原因是,由於香港華人生活習慣極其骯髒,以及英國人水土不服,許多在十九世紀從英國來管治香港的殖民地者隨時會因瘟疫或熱帶疾病客死異鄉,職業風險甚大。
        華人公務員以同工同酬為名,爭取到洋人一樣的待遇,這是混水摸魚,這等於加入了英籍公務員「依法掠奪」香港人的行列,說穿了就是 「分贓政治」。但如上述,英籍公務員由於的確對改造香港有功,即使「依法掠奪」也並非毫無道理,但本身只是學徒的華人公務員,人搶我搶,難以服眾。
        但「依法掠奪」始終是用於殖民地的權宜之計,斷不可行之永遠,應一有機會就撥亂反正。香港回歸原本是把錯誤的公務員薪酬制度糾正過來的大好機會,譬如要起碼把特首和局長等高級官員的薪酬減去三份之二。但由於香港回歸後不是走向全面普選議會政治,而是被交回完全沒有民眾認受性的而且是厲行獨裁殘暴共產統治的中國。這令中國不敢,也沒有管治上的能力和識見,在香港施政上有任何大變,不但沒有大變,而且要籠絡收買各方有影響力的團體,以擁護極具爭議的中國收回香港,當中被重點收買的就是香港公務員。為了收買香港的公務員,中國政府在《基本法》中寫下了這樣荒謬絕倫的條文:「(公務員的)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基本法》第一百條),「香港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負責公務人員的任用、薪金、服務條件的專門機構,除有關給予外籍人員特權待遇的規定外,予以保留。」(《基木法》第一百零三條)當年爭取同工同酬的華員會終於得以繼續「依法掠奪」香港人,在香港回歸一事上成為中國政府的應聲附庸,繼續背棄民主公義。
        由此可見,一個在新聞自由排名167的聲譽掃地的獨裁國家是不可能管治一個新聞自由排名51的自由地方的。不可能,不僅是因為未達水平不夠班,也因為「其身不正」而不夠膽。即使收回香港了,不管願意不願意,也只能聽任它爛下去。

(本文摘錄自鍾祖康原著"中国,你憑甚麼?")    ★版權為著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