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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十五章 勞工的命值多少錢?


中共因過度斲耗資源,致令空氣污染嚴重,PM2.5要是鑽進你的鼻孔和嘴巴,深入你的肺,體內的健康組織就會生病。
         一九九七年,廖世德〈音譯〉在中國南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某金礦碾磨廠展開新工作。碾磨廠裡灰塵密佈,工人就算離對方很近也看不見對方。有些碾磨廠的灰塵粒子極細,如果你伸手抹臉,臉就黑了。灰塵要是鑽進你的鼻孔和嘴巴,深入你的肺,體內的健康組織就會生病。
         在這種環境下才工作五年,廖先生就患了可能要他命的肺病。沒辦法工作,他只好退休。但這種情況下退休等於慢慢等死,尤其每個月醫療費將近三千元,更叫他吃不消。他在二零零五年過世,是村裡第十二個到那家金礦碾磨廠工作後病逝的工人。死亡人數持續增加中。
         傅惠美〈音譯〉,女,十六歲,二零零五年在廣東省的某電子工廠謀得清潔工一職。她老家在江西省,能在現代中國的經濟發展重鎮工作,她開心極了。但好景不常。工廠使用的無色液狀清潔劑太毒,工作才十天她就進了醫院。那種化學藥劑傷害她的皮膚、肝、腎,最後滲透她全身,她死時痛苦無比。奪走她性命的化合物就是三氯乙烯,一般常作溶劑使用,吸進肺部過量可能致命。光是去除金屬製品上的油脂這種簡單的工作,也奪去了另一名十六歲民工的性命,這女孩第一天上工一定滿懷夢想,但她終究跟夢想無緣。
         根據中國衛生部的資料,中國有二億人口有患職業病或遭遇工作傷害的危險,而且全國一千六百萬家公司的生產方式有危險或有害健康。衛生部的一份報告指出,「具體的工作安全措施要十到十五年才會見效,在這之前中國的工作災害事件會持續增加。」
         現階段,像廖先生和傅小姐這些民工沒辦法等上十到十五年,只好為了餬口賭上自己的健康和安全。衛生部的數據也指出,染上職業病的患者中民工佔了九成。據估計,約一億二千萬人放棄務農,到大城市尋求待遇更好的工作。其中有健康或意外保險的不到一成,也很少人和雇主簽訂保障工傷補助的正式工作合約。
         肺塵症是最常見的職業病之一。這種肺病是因吸人大量粉塵引起的,從事挖礦或建築工作最易罹患。自一九五零年代開始紀錄之後,通報者多達五十八萬人,到二零零四年為止已有十四萬人因此死亡。也有媒體報導指出,中國目前光是肺塵症患者就有十五萬人,這還沒把在工作場所罹患呼吸道疾病和傳染病的患者計算在內。
         當局刻意沒把西藏和陝西〈主要的產煤省分〉算進去,加進去數字馬上飆升。衛生部某官員說,「二零零六年兩地就多了一萬一千個新病例。其中九成以上是肺塵症,六百二十一人未滿十八歲」。該官員說,「染上職業病的總人數已經超過二零零四年的數目,達到六十七萬七千人。二零零六年的工作傷害案例中,煤礦業佔了四成一,非鐵金屬礦佔一成三,建築業佔6.5%」。
         政府不斷重複的數字也許並不準確,但受害的民工〈離鄉背井去新興都會賺錢卻賠上了健康和性命〉家屬承受的苦難卻是百分之百。
         二零零六年,中國每天有三百二十人在工作場所喪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說,這樣一年就約十一萬人〈仔細算算,他顯然少算了六千八百人〉。李說他不指望未來十到二十年情況會大幅改善。這番話似乎在二零零八年得到證實,因為媒體報導,二零零七年共一萬一千四百八十人死於工作意外。當時,李似乎一改早先的立場,說「全國各地的生產安全都漸漸提升,」不過他坦承「相關單位下年度還肩負艱鉅任務。」李還說工作意外共達五十萬六千三百七十六件。最危險的產業非礦業莫屬。不但大量工人染上職業病,每年還有數千人因為火災、供水、石崩、煤氣爆炸而送命。儘管死亡人數已經銳減,但數目仍然驚人:二零零三年六千四百二十四人;二零零四年六千零二十七人;二零零五年五千九百六十八人;二零零六年四千七百六十四人;二零零七年人三千七百八十六人。其中大多是因為管理人員漠視安全規則或缺乏安全設施所致。而且,勞工人權團體認為實際數字要高出很多倍,因為各地都會隱瞞這類工作意外。
         貪腐是問題的癥結。中央政府再怎麼賣力減少驚人的礦坑死亡人數,幾乎都毫無進展。煤礦是經濟發展的燃料,也是一大搖錢樹,而現今中國把錢看得比命還重。
         舉個例子,山西省的新井煤礦發生意外,大批礦工受困地底。礦場的第一個反應是謊稱只有五人受困。但後來事情越鬧越大,礦場老闆才坦承有四十四人受困。後來又增加到五十七人。後來還發現該礦場一個月的產量等於規定的全年產量。東窗事發後,礦場老闆逃逸無蹤,當局逮捕其他主管以防嫌犯畏罪潛逃。同時間,還有主管把受困礦工的家屬送到別的省分,免得他們對媒體洩密!
         有些逃過一劫的礦工說出更令人吃驚的事。他們說礦災發生六天前,礦坑內湧進大水。有個隊長建議主管停止採礦工作,不然恐怕有危險,但有名主管當場甩了該隊長一耳光,強迫礦工繼續工作。還有,合約書上明訂礦工隊每噸礦可得三十四元。礦主再以十倍價錢賣出。合約中甚至說,礦主對礦工在礦坑發生的意外,一概不須負責。這些條約都違反了商業法,在中國卻到處可見。方便的是,礦主的兄弟就是地方高官,而且剛好負責煤礦生產事務。
         搶救工作持續多日卻毫無進展,家屬心急如焚。最後五十六名礦工喪生。該鄉鄉長劉永鑫因濫用職權和貪瀆被捕。一審時他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高等法院認為判決太輕,後又改判他十二年徒刑。媒體報導的後續重審,逐步揭露礦主和涉案官員官商勾結的內幕。鄉黨委書記常瑞被判刑兩年,重審後改判三年。另一名地方官陳喜清被判一年半,重審後改判兩年半。
         政府經常浩浩蕩蕩展開取締違法礦場的行動,努力要減少貪腐和死亡的無止盡循環,消息也登上報紙頭條,備受矚目。二零零五年,當局宣佈要關閉將近七千個小礦場,略低於當時營運的礦場數〈約二萬四千〉的三分之一。但抗議聲四起,中央很快打退堂鼓。官員坦承二零零六年一月前被勒令停業的五千個礦場中,將近六成拒絕合作。
         二零零六年四月,報紙頭條又報導政府打算在二零零七年底之前,關閉年產量少於三萬噸的礦場。二零零八年初的報導說,二零零五年起共關閉了一萬一千一百五十五個小礦場。但二零零八年七月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說,「數量龐大的小礦場仍是生產安全的一大威脅。」調查數據指出,當時中國還有一萬四千多個小礦場。
         然而從其他報導可推測,關閉小礦場的真正意圖是營利,而非人道關懷。山東省政府揚言要關閉小礦場,集中發展年產量達一百萬噸的超大型礦場,把效率和成本考量擺在第一位。官員也坦承,關閉小礦場的計劃「受到不少礦主和地方官的阻撓,這些人多爭也是礦場股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表示,負責提高礦場安全的官員實際上卻收賄替礦坑掩護,或非法擁有礦場股份。他還說,「有些政府官跟礦主勾結,有些還想出對付高層指示的對策,助肘為虐。」
         二零零七年三月政府同樣大張旗鼓展開大規模取締礦場行動。這次山西省省長宣佈成功減少該省的礦災死亡人數。事隔幾週,山西省蒲鄧煤礦發生爆炸,二十八人遇難。礦主欺騙檢查員,只讓他們看符合安全標準的礦坑,但之前報導卻說當局勒令該廠停業遭拒,兩種說法不符。據二零零八年媒體報導,該礦場負責人張曉東被判無期徒刑。李毅中又重複一貫的回應,說利欲薰心的礦主經常罔顧規定,當局應該加強執法,但卻沒提出新對策,降低節節升高的礦災死亡率。
         山西另一名礦主王建軍有腐敗的地方官撐腰,也拒絕關場。二零零七年三月他的礦坑爆炸,二十一人受困。王不但沒叫救護車,還隱瞞事故。他將出事礦坑的電纜線剪斷,強行把受害者家屬送走,並封住其他礦工的口。受困礦工全部罹難。法院對此做出突破性的判決,王被判無期徒刑,成為中國礦業更上第一個獲判如此重刑的礦主。李局長說,「這對社會是一個好的訊號。為了整頓礦業而從重懲戒,凸顯出黨和政府為了提昇工作安全所做的努力。」王的審判過後,中央政府也宣佈展開取締四千家不合格礦場的行動。
         其他產業也隱瞞工作事故。二零零七年三月,北京某地鐵承包商隱瞞造成六人死亡的事故。事故發生時,主管要所有工人留在現場,不准通報媒體,甚至沒收工人的手機。整整八個小時後當局才獲知事故。
         同年四月,遼寧省的清河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鋼水包脫落的意外,攝氏一千五百度的滾燙鋼水吞噬正在隔壁房間交班的三十二名工人。官員表示,這些遇難工人嚴重燙傷,面目模糊,還得利用 DNA 鑑定才能確認身分。每一位受難者的家屬後來拿到二十六萬美元的賠償。
         這些重大事故發生之前,很少在報上看見煉銅業發生的「小事故」。但突然間,類似的意外報導卻接二連三出現。同一月份,重慶市也發生鋼水灑落、一名工頭遇難的事故。隔月陝西省六名工人因爐子迸裂、鋼水噴出而受傷,儘管火爐才「修好」不久。
         就好像突然相繼爆發的校園殺人事件一樣,這些事故好像要引起大眾的注意才會登上報紙。重大的工業事故無可避免會登上頭條,此後類似的報導就會源源而來。只是不知道重大事故登上版面之前,發生過幾千幾萬件小事故。
         就連照理說應該乾淨無污染的現代產業,也常發生工作災害。中國的手機使用者激增,工作災害也隨之增加。據跨國企業研究中心調查,供貨給諾基亞、摩托羅拉、新力易立信等國際大廠的中國公司,並未提供工人足夠的安全措施。
         二零零六年底,鄰近香港的深圳市有家工廠九人送醫,因為直接接觸有毒化合物。有名婦女甚至不得不墮胎。這家工廠是摩托羅拉的供應商,其發言人說他們對自己的工廠和供應商都有嚴格規定,卻疏忽了深圳工廠這一類的次供應商。摩托羅拉表示會採取行動避免類似事件。
         同一月份,媒體報導廣東省兩家電池工廠的女工發生的不幸。電池工廠在製造過程中使用鎘這種會傷害肺和腎的有毒金屬。廣東省某醫院發現兩家工廠共一百七十七名員工血液中的鎘含量異常地高,有些還有劇烈疼痛、頭痛和掉髮等毛病。辭職女工拿到的賠償金從三千到二萬元不等,但還沒拿到賠償金,就有三名女工去世。女工一同告上法院,要求提高賠償金,理由是鎘超標會對身體造成長期傷害。但中國法律並無述及未來病痛的賠償辦法,因此法院拒絕受理。其中一名受害者劉紅妹說,「大家都怕得要命,很多人決定辭職。」她們都是因為缺少專業技能和工作選擇,為了賺錢不得已只好賠上健康。她說,「所謂的賠償金根本不夠,大家都很後悔辭職。」這些女工於是又為了要回飯碗告上法院,但法院還是拒絕受理。
         廠長和地方官甚至威脅員工不准提出投訴。二零零六年九月,兩家電池工廠跟地方政府聯合發表聲明,宣佈已交由警方深入調查員工破壞公共秩序和非法請願等罪嫌。此外,廠主甚至威脅控告向中央政府請願的員工。在聲稱要追求社會主義理想的國家裡,本該握有權力的勞工卻必須屈服於金錢的力量。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全國政協決定加強保護外資公司員工的權益。他們說這些公司越來越常因為薪資過低和缺乏安全措施而爆發衝突。因此他們要求這些公司設立共產黨黨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之前,沃爾瑪就在中國總部成立了黨支部。但真正意圖卻另有其他。
         在中國除了中華全國總工會旗下的工會以外,所有工會都不合法,而總工會直接由中共控制。因此從國際工會聯盟〈代表獨立自由工會的世界性組織〉的標準來看,總工會並不能真正代表中國勞!例如,前面那兩家發生鎘中毒事件的電池工廠都有自己的工會〈隸屬於總工會〉,但其成員就是恐嚇員工閉嘴的管理階層。
         中共在外資公司擴張黨和工會的力量,多半是為了操控,而非照顧員工福利。外資公司的員工的確比當地公司的員工更敢批評工作環境。他們知道沒有黨的直接監控,就算被貼上「問題人物」的標籤也沒那麼危險。我們在本書其他篇章中說過,站出來爭取權益在中國常有被騷擾、軟禁甚至入獄的危險。
         直到二零零六年四月中國政府才想到要將隱瞞工作事故列為犯法行為,而且將近一年後才正式宣佈,隱瞞工作事故的官員會依濫用職權或怠忽職守等罪名移送法辦。新法明訂管理者若有以下情事將移送法辦:謊報消息或隱瞞事故、假造或摧毀事故現場、藏匿或轉移個人資產、拒絕配合調查、做偽證或要求他人做偽證、畏罪潛逃。
         另外,也可依當事人年收入處以罰款。新法規定,應對工業事故負起責任者,罰款至少要達年收入的六成。不可思議的是,新法竟然沒有任何條文指出,管理者若未提供安全設備、職業教育或其他培訓以幫助長期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員工,也要移送法辦。
         說來實在諷刺,中國境內一天有三百二十人死於工作事故,卻未帶來任何改變或新的工作安全法規,但海外華人一出事,中國政治人物就會馬上要求相關單位採取行動、拿出對策和道歉。例如二零零七年四月在義大利米蘭,警察給一名女華僑開了張違規停車的罰單,因為她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卸貨。警方還故意沒收她的行車執照。當事人卜若微說警察不肯幫助她,還跟另一名警察一同侮辱中國人。警方則說卜對他們動手,告她侮辱公職人員及攻擊警察。
         不管誰說的才是真話,之後發生的事卻千真萬確。數百名華僑發動抗議並引發肢體衝突,義大利鎮暴警察出動取締這場未事先申請的集會。十多名華僑和七名警察受傷。事後中國提出抗議,外交部在網站發出公告:「我方希望義方公正處理這次糾紛,認真考慮中國僑民的合理要求,切實保護其正當、合法權益。」中國政府要求跟米蘭市長莫拉提〈 Letizia Moratti 〉會面,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也要求義方就暴動情形提出說明。中國駐義大使董津義說,義方應該會「公正處理此事,認真考慮中國僑民的合理要求,切實保護其正當和合法權益,避免雙方關係受到負面影響。」
         再看看另一個事件。趙燕,三十七歲,華僑女商人,到尼加拉大瀑布旅遊,回程途中遭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毆打。逮捕她的警察懷疑趙走私毒品,命她進檢查站受檢,但她轉身逃跑。警察追上來,把她按倒在地並朝她的臉噴胡椒劑。趙否認逃跑,說逃跑的是她身旁的兩名同伴,她「以為警察要她幫忙,才會走近〈檢查站的〉玻璃門。」
         此事在中國引起眾憤。中國外交部長李肇星跟當時的美國國務卿鮑威爾〈 Colliin Powell 〉通話,表示「中國非常希望美方在趙燕停留美國期間,依據美國的人權標準認真並徹底調查趙燕案,嚴懲肇事人員。」中國媒體也表示,「美國執法單位有很多蠻橫無理、踐踏人權的不良紀錄。有些執法者:藐視法律和人權,顯然是受美國霸權的傲慢心態影響.....我們必須維護正義和真相,必須懲罰踐踏法律和人權的人。趙燕的悲劇提醒美政府在人權問題上要自我警惕、自我管束,也讓全世界知道美國無權批評其他國家。」,想不到獨權更沒人權自由的國家竟理直氣壯的說起「法律和人權」來了。
         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里奇〈Tom Ridge〉為了此事公開道歉,仍另外在美國的某華人商會也提出抗議。趙向美國政府索賠一千萬美元。事發後不久,肇事官員羅德斯〈Robert Rhodes〉被免職。開庭時,他的兩名同事雖然反對他使用暴力,卻說趙確實拒捕。羅德斯依法獲判無罪釋放。
         一件無人死傷、相對來說並不嚴重的海外糾紛,竟然引起外交風暴和愛國主義式的譴責聲浪,只因為它登上國際版面,營造出中國政府「關心百姓」的形象。然而中國境內每天有三百多人死於工作災變,每年有成千上萬人在工作場所受重傷或中毒,卻未引起國內的同等關注。

《原文摘錄:中國無法偉大的五十個理由〈第十五章〉》 撰文.David Marriott & Karl Lacroix(2015-09-21再修訂)